车辆出现事故时可不可以互相走保险修对方车?

我家亲戚前几天出的事故,左转的时候对方急速来车,撞在我亲戚车的后屁股上,现在交警尚未判定,我想玩一下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跟对方协商各认百分之五十责任,走保险修对方的车(就是我给对方修车,对方给我修车)

不可以。这种情况属于强险中的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但须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快速处理的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以及当事人需同意“互碰自赔”处理办法。
拓展资料
一、互碰自赔的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多车互碰、有交强险、只有车损、不超2000、都有责任、各方同意”,就可以“互碰自赔”: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
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4.不超2000: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
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二、互碰自赔的流程
1. 向保险公司报案 各方车主要立即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按照出险地有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通知交警处理;或依据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查勘、定损 根据保险公司的提示到指定地点进行查勘、定损。
4.索赔 符合“互碰自赔”的,各方车主凭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等单证,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需要提交的索赔单证有:
(1)索赔申请书
(2)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事故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
(3)损失情况确认书(定损单)
(4)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
(5)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三、异地出险是否适用“互碰自赔”?
适用。被保险机动车在异地出险,也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具体操作程序按出险地保险行业协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办理。例如,北京投保的车辆开到河北,与一河北车辆发生碰撞,双方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应向当地交通警察报案,由交通警察参与处理事故。双方车辆损失都在2000元以内的,可以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凭交通警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8-18
应该是不可以的,事故终究要由双方中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根据双方的责任情况以及保险义务情况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具体可以咨询保险公司!
第2个回答  2020-08-19
车辆出现事故时不可以互相走保险修对方车的、只能自己修自己的车。望采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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