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我个人觉得家属应该负主要责任,但人毕竟是在医院出事的,医院出于人道主义也应该会赔偿点。
01、杭州男子住院期间擅自外出吃饭后身亡。杭州别女士(化名)的父亲因为肺炎在杭州一家医院治疗,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别女士父亲感觉自己的病情得到好转,医生从各项指数来看也认为别女士父亲病情恢复的不错。
别女士父亲也许是觉得自己身子恢复不错,于是擅自外出吃饭,在这个过程中肺部大出血身亡,别女士认为这事应该是医院的责任,首先医院可能对于自己父亲病情是误诊,再者父亲在医院出门无人阻拦。
02、个人觉得家属责任更大些。这件事我个人是觉得家属责任更大些的,别女士怀疑医院之前是误诊,不然别女士父亲肺炎怎么出现肺部大出血,但医生却称这种情况是属于突发情况,是不可知的,基本上就好比喝水突然呛死的一样。
这个说法暂时不清楚,双方各执一词。不管是不是误诊,别女士父亲肯定是因为外出而身亡的,那么问题就是医院到底有没有责任照看病人。
照顾是医院护士的责任,但看着是家属的责任,护士顶多就是提醒病人不能外出,至于病人到底出不出去,那是病人的选择,毕竟医院是不能干涉病人的行动权。
而这家医院做到了这点,有提示病人不能轻易走出病房以及外出,如果真算起来应该是别女士父亲自己的责任,但这追责就没什么意义了。
一般来说家里亲人在医院住院会有人在医院陪着他照看着他,即便不长时间在旁边也会给病人送饭之类的,起码保证他不会外出,但是貌似别女士父亲的亲人没有人这么做,不然他也不会外出吃饭了。
因此我个人觉得如果不是误诊的话,那么医院其实没什么责任,硬要说谁要对此事负责那么只能是其家属了,不过一般这种情况医院都会处于人道主义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