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卡,可以报销多少?

可以报销哪部分医疗费?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的组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一,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承受的经济风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

  需要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

  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清单,入/出院证等其它材料。

  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如: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
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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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6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2008年度内(指2008年5月至2009年4月)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已结算医疗费中,个人自负加上个人承担(不包括自费项目、乙类项目自付及转外地就医个人先自付的费用)医疗费累计在4000元以上部分可以减负补助,4000元以上至2万元以下部分减负补助80%,2万元以上部分减负补助90%,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7月底可通过市劳动保障网站、87292000语音电话查询,并在8月份通过就近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申请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06
你所说的是医疗保险卡是否就是现在人们说的医疗蓝本如果是的话那么它目前有两种报销方法!但是今年四月份开始就会统一了!下面我先说在单位的一种它分门诊和住院,门诊要到1800以上才可以报,但是还要看单位了,住院是1300以上才能报销!!下面说一下在职介或人才上保险的,目前可测报销住院1300以上才能报销(住院时拿着本去住,出院时医院就会直接报完了!)门诊目前还不能报销,但是你只要把今年1月至4月的门诊单子全部留好,到今年四月就可以报销了!!
第3个回答  2013-07-06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抢救费、经批准的特殊病、慢性病的门诊治疗以及其它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费用以及其它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4个回答  2013-07-06
百分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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