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开车出了事故,警方事故责任划分对方主要责任,公司扣我两个月的工资分文?

如题所述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中明确规定下上班时间发生了交通事属于工伤。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若承担事故非职工主要责任,属工伤。可获得工伤及交通事故双重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但要享受工伤待遇,必须申请工伤认定。 按工伤待遇计算赔偿数额后,如果大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享受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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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8
这肯定不合理的,你可以要求公司纠正这种错误做法,如果不行就到劳动部门投诉解决问题。
第2个回答  2020-10-08
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自己需要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 (出借人、出租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1、公司车辆至少要买交强险的,如果你是工作过程中正常履行职务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那么对外责任由单位承担。
2、个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单位无权追偿,除非是个人存在故意或者劳动合同对于绩效工资方面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无权扣工资。
3、所以,一般来说,个人没事,不用太担心。公司强扣工资的话,可以考虑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20-10-08
上劲土的开车出万事故敏名方事故责任划分对石主耍责任公司扣你两个月的I资负攵是公司不对,你可以去盾他们的。
第4个回答  2020-10-08
上下班途中,仍然是为上班工作服务,劳动法界定工伤也包舍上下班途中。公司扣两个月工资是不对的,最多算迟到。
可以求助劳动监督执法部门(12333)。
第5个回答  2020-10-08
如果你觉得不合理,可以要求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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