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扣税和个人所得税不符

如题所述

个税和工资表对不上是违法的。具体如下:
1、个税申报不能和工资表的数据不一致是不可以的。一般情况,个人所得税是单位统一缴纳的,也就是单位统一从员工工资里扣除个人所得税,到税务部门统一缴纳的;
2、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肯定是申报的数据或者工资表的数据有一方面出现了错误,企业需要找出错误的原因,然后更正错误的数据,使得身边的数据跟工资表的数据一致。

情形一:扣缴义务人申报出错。
一般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是员工任职受雇单位,除非是劳务派遣员工,劳务公司或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工资发放和个税申报。如果扣缴义务人有意或无意的对员工工资申报错误,就会出现个税对应工资和实发工资不一致。
情形二:企业少报员工工资,以便员工少交个税。
这种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对应的工资就会低于员工实发工资,但是这样处理风险很大,因为现在针对员工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的是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纳税,而且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是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两个税种一比对,很容易被追查。
情形三:补贴、津贴等的存在造成个税工资和实发工资本身就不同。
企业有时候会发放一些补贴、津贴等,这些有的是需要交税的,有的是不需要交税。

比较常见的不需要缴纳个税的情形:
1、员工收到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会单位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而领取的误餐费;
2、员工出差期间发生餐费,在标准内领取的差旅费补贴;
3、员工使用公司购买的手机,进行业务活动,通讯费由公司承担,发票也是直接开给公司;或某些地区规定的通讯补贴标准范围内的,不需要扣缴个税;
4、当地规定的交通补贴范围内的,不需要缴纳个税。
比较常见的需要交个税的情形:
1、超过当地标准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需要扣缴个税;
2、住房补贴,防暑降温补贴等补贴津贴是需要扣缴个税;
3、过年过节发放的实物、购物卡等需要扣缴个税;
4、组织员工免费外出旅游等发生的各种费用,需要扣缴个税。
所以,由于有可以不缴纳个税的工资薪金组成部分,也存在某些实物奖励需要缴纳个税,而并没有计入实发工资的情况,所以本质可能出现两者不一致。

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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