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休完后再请假半年领导有说如果我请假了、再回去上班不一定在原岗位继续工作,我说可以。现单位因我没办独生子女证又说不给请假。回去报到了单位给我调换岗位我不同意,当初同意是在请假的前提查!但原岗位已安排人上班就在家呆了二十天,现公司要我回去上班若不回去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无经济补偿,我该怎么办?如果我辞职了是不是没有经济补偿还得支付违约金?注:生育险又还没报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