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结转结余的分录

事业单位结转结余的分录

(一)期末账务处理: 


1.基本支出的账务处理: 


(1)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 


借: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 


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2)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支出结转 


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的账务处理:


(1)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收入结转 


借: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 


贷: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2)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出结转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二)年末账务处理: 


1.“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余额是财政补助收入中的基本支出补助收支形成的,一般都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所以无需进行额外的账务处理。 


2.“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余额是财政补助收入中的项目支出补助收支形成的,应根据资金性质分析处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应转入财政补助结余,需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的,按规定上缴或注销额度。 


(1)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财政补助结余 


(2)按规定需要上缴或核销结余资金的 


借:财政补助结余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3)按规定上缴或核销结转资金或额度的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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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012年,财政部印发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制度将原期末按年结转,变为按期结转,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账务处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了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现以高中学校为例,对事业单位期末结转的账务处理进行探讨,以期对同仁有所裨益。
一、财政补助资金收支期末结转的账务处理
高中学校的财政补助收入主要是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补助和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补助。“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由此而形成的支出为财政补助支出,应在“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和“事业支出―项目支出”下设置“财政补助支出”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期末需将“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支出”中的“财政补助支出”部分的发生额转入“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一)期末账务处理:
1.基本支出的账务处理:
(1)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
借: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
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2)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支出结转
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的账务处理:
(1)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收入结转
借: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
贷: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2)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出结转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二)年末账务处理:
1.“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余额是财政补助收入中的基本支出补助收支形成的,一般都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所以无需进行额外的账务处理。
2.“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余额是财政补助收入中的项目支出补助收支形成的,应根据资金性质分析处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应转入财政补助结余,需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的,按规定上缴或注销额度。
(1)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财政补助结余
(2)按规定需要上缴或核销结余资金的
借:财政补助结余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3)按规定上缴或核销结转资金或额度的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二、非财政补助资金收支期末结转的账务处理
高中学校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主要包括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它收入。根据规定,期末需对非财政补助收入进行分析,对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收入及相应形成的专项支出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对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及相应形成的支出转入“事业结余”。
(一)期末账务处理:
1.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账务处理
(1)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
借:事业收入―非专项资金收入
上缴补助收入―非专项资金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非专项资金收入
其他收入―非专项资金收入
贷:事业结余
(2)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支出结转
借:事业结余
贷: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其他支出―非专项资金支出
2.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
(1)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收入结转
借:事业收入―专项资金收入
上缴补助收入―专项资金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专项资金收入
其他收入―专项资金收入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2)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出结转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其他支出―专项资金支出
(二)年末账务处理
1.“事业结余”余额是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收支形成的,应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进行处理。
借:事业结余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或做相反分录。
2.“非财政补助结转”余额是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收支形成的,应根据资金性质分析处理,需缴回原拨款单位的,按规定上缴,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事业基金”。
(1)需缴回原拨款单位的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银行存款
(2)留归本单位使用的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事业基金
三、经营收支期末结转的账务处理
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其相应发生的支出为经营支出。根据规定,期末应将“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经营结余”。
(一)期末账务处理:
1.经营收入结转   借:经营收入
贷:结营结余
2.经营支出结转
借:经营结余
贷:经营支出
(二)年末账务处理:
1.贷方余额结转
借:经营结余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2.借方余额,为经营亏损,不予结转。
四、“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年末结转的账务处理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核算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年末若为贷方余额,应按规定上缴税金、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后转入事业基金,若为借方余额,则直接转入事业基金。
(一)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
(二)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三)转入事业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事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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