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费用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而在国标综合单价法中,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不仅仅包括工、料、机的单价,还包括为完成此种分部分项工程所消耗的间接费、利润、风险费等,国内工民建行业所使用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是不包含措施费的。这样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我们称之为“综合单价或者完全单价”。
计算方法:
全费用综合单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
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
措施性费用包括专门性措施和一般性或小型措施费用,前者应在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单独列项计费,后者在”其他直接费“中计取。
对于部分费用综合单价,与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方法类似,只是其中的部分费用被单另挪出计价(如规费、利润、税金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综合单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