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院医师工作站中新建电子病历时,应将患者入院诊断作为病历文件名。对于同一患者,每个经治医师只能建一份电子病历,仅医师交接班、患者转科或另行书写知情同意书、病情介绍等外向型医疗文书时方可另建,另建时也应以相应内容作为文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