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出具协调书,还能起诉吗

一起交通事故,经法院一次,二次开庭后,法院认为原告起诉主体错误,后双方协商同意,法院出具协调书,但到期被告一直不愿支付赔偿款,请问,原告还能重新起诉吗

  调解书送达签收后,不能再起诉,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九十七条、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经人民法院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经过调解已经达成协议,且调解书已经送达的,调解书已经方式法律效力,不能上诉。再起诉人民法院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会受理。但当事人有证据
  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 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调解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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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12
你好!调解书即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且合法,并经过法律的认可。调解书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对方不予以履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复!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8
你所说的是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的“民事调解书”是经过双方协商同意,是双方真实意思的标示,也具有和判决书一样的法律效力。

你不可以重新就这个事情起诉了,但是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11
你好,要看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还是其他协议。
如果是盖有法院印章的民事调解书,你不能再起诉。如果你认为民事调解书违反自愿或者其他具有法定事由的,可以申请再审,撤销调解书。
提醒你,调解是自愿行为,自己对自己的意思表示做出后,不能随意反悔。追问

调解是自愿行为,但是建立在双方的基础上,在对方未能按时且至今未支付赔偿款项的情况下,我能否以诉讼主体变更后,律师未授权情况下,与对方协调签字,来重新起诉。

追答

建议你带着相关协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否则你说的含糊不清,无法给你具体答复。

第4个回答  2013-07-11
不能重新起诉,你可以拿着调解书去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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