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订劳动合同,想辞急工,公司不让走。

我在一家食品公司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过去了,目前已转正一个半月(快两个月了),由于家里的某些原因想上多一个星期就辞职,但是人事部主任那里不肯收我的辞职申请,还让我找人来顶替我的位置(我是做秘书的),招聘不是人事部的问题吗?而且我也并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约定帮我买社保(转正后一个半月了),现在公司也不让我走,如果我硬要走就扣我半个月工作外加上月考核工资。请问他们这样做我去找劳动局我能拿回工资吗?另外我也想问问他们这样做有没有违规呢?

1、没签劳动合同,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
2、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3、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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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22
一、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系违法,可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二、如果急着要走,你可以提出书面辞职立即辞职离开。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克扣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从入职起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
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四、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注意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签到簿、经手的票据、胸签、同事会餐合影、工资条、证人证词等等等。山东济南劳动法律师 李春雨律师。
第2个回答  2013-07-14
你好!根据法律,你所在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保,已经构成违法。员工在通常的情况下,都可以在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离职,更不用说单位存在违法的情况了。单位不收取你的离职申请,你可以以邮寄的方式寄给单位。也可以直接中劳动部门。此复!
第3个回答  2013-07-13
申诉到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注意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签到簿、经手的票据、胸签、同事会餐合影、工资条、证人证词等等等。
同时,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或者其它经济补偿。
第4个回答  2013-07-13
一、不需要提出离职,只需向单位发一份因未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
二、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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