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计入存货吗?为什么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如题所述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计入投资性房地产,这个适用于一般企业,而房地产企业,拿了地等增值生再转让,那块地就属于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3号-投资性房地产

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所以说建筑物只包括出租,不包括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这种情况。

扩展资料: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

第十三条 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

(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

(三)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四)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第十四条在成本模式下,应当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第十五条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六条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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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4

计入存货。

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建筑物本身没有增值空间,增值的是土地使用权。炒房的增值空间最主要的因素是其中包含的土地使用权。

单就建筑物本身而言,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老化贬值的。故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所以,建筑物只有已出租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扩展资料:

不属于投资性房产的范围: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例如,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其经营目的主要是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服务收入,该旅馆饭店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即使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这部分房产间接为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服务,具有自用房的性质。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

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资性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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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2-03
如果持有建筑物的目的是为了转让(出售),且同时满足下面3个条件,那么其应作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报表中作为流动资产列示。
1 企业已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
2 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3 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另外,通常建筑物在建成的时点上价值是最高的,投入使用后只会损耗和减值,不存在增值的可能。增值的只可能是建筑物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还有一种理解思路是:国家政策是不允许炒房的。

所以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是:
1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俗称炒地皮)
2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
3 已出租的建筑物
关于上述的 3 已出租的建筑物要注意一个例外:
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尚未出租的建筑物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第3个回答  2017-07-17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计入投资性房地产,这个适用于一般企业

而房地产企业,拿了地等增值生再转让,那块地就属于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3号-投资性房地产
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所以说建筑物只包括出租,不包括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这种情况。
第4个回答  2015-04-11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计入投资性房地产,这个适用于一般企业

而房地产企业,拿了地等增值生再转让,那块地就属于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3号-投资性房地产
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所以说建筑物只包括出租,不包括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这种情况。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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