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植荔枝奖补:
2021年至2023年三年内,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县财政给予补助1000元/亩。
1、连片种植100亩以上。
2、种植品种是桂味,仙进奉、无核荔的优良品种。
3、亩植荔枝30株以上。
4、种植成活率85%以上。
补贴面积核定办法:由种植业主提出申请并填写统一表格,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镇(街道)财政所、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相关村委干部进行核定,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成工作组进行核验材料后,按程序把奖补资金兑现给荔枝种植户。
高接换种奖补:
2021年至2023年高接换种,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县财政给予奖补800元/亩。
1、连片高接换种50亩以上,每株嫁接成活接穗15条以上。
2、母树树冠冠幅保留2米以上,亩保留植株15株以上。
3、换接的品种是桂味,仙进奉、无核荔等良种。
设施种植奖补:
2021年至2023年桂味、仙进奉、无核荔等名优荔枝园建设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建设连片100亩以上的,县财政每亩奖补200元。
创品牌奖补:
鼓励荔枝业主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申报注册商标,对2021年至2023年初次申报认证获证的荔枝经营主体由县财政按广西区农业农村厅条件给予奖补(财政资金申报除外)。鼓励有条件的经营主体打造“休闲果园”旅游,对条件成熟的经营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和文体广电旅游局指导申报休闲农业示范点项目。
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经济能人创办农业企业参与名优荔枝生产,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流通机制,使土地合理向种植大户流转,发展名优荔枝专业化生产,扩大基地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