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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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11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对于什么是税收,古今中外都有不少学者给出了自己的定义,但这些定义表述很不一致。这除了每人对税收理解的角度不同和表述方面的文字差异外,主要是由于税收本身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因此,不同时期的学者对税收的认识和理解自然就有差异,而这种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税收的发展过程。例如1776年亚当穧斯密在《国富论》中把税收定义为“人民拿出自己一部分私人收入给君主或国家,作为一笔公共收入”,并强调国家经费的大部分必须取自于各种税收。这一定义除说明了税收的纳税主体是“人民”外,侧重反映了税收是一种“公共收入”,以满足国家经费之需。1892年英国财政学家巴斯特希尔则进一步认识到税收是一种强制性征收。他认为,“税收是人民或私人团体为供应公共机关的事务费用而被强制征收的财富。”日本学者汐见三朗则指出了税收是凭借“财政权”征收的,而且论述角度也从纳税主体转向征税主体,他在其《租税之基本知识》一书中对税收作如下定义:“‘租税'乃是国家及公共团体为了支付其一般经费,依财政权向一般纳税人民强制征收之财”。显然,这里的“财政权”所指的是区别与“财产权”的行政权力。而英国学者西蒙穧詹姆斯等在1978年初版、1983年再版的《税收经济学》中将税收的无偿性纳入定义,认为“税收是由政权机构实行不直接偿还的强制性征收”。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税收理论的研究十分活跃,对税收含义的认识方面,在吸收西方税收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强调了税收的法律特征。至此,对税收的定义虽然在文字表述上仍有出入,理解的角度也同样存在差异,但对税收含义的认识已基本达成共识:首先,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征收客体是单位和个人。其次,税收的征收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西方学者更强调“公共需要”)。第三,税收征收的依据是法律,凭藉的是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因此,征税体现了强制性特征。第四,征税的过程是物质财富从私人部门单向地、无偿地转给国家。第五,从税收征收的直接结果看,国家以税收方式取得了财政收入。因此,我们可以给出税收的完整定义如下: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4
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方法有很多种,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而税收则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税收是国家(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它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马克思指出:1.“赋税是政府机关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2.“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19世纪美国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
第3个回答  2020-02-28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

第4个回答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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