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落户新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以前,上海落户第一要求就是,最高学位和学历是(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的可享受24分的加持。现在只要自己毕业的母校满足“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就符合基本申报条件落户。如果你是上海的普通大学的学士学位本科生,就有21分的落户加持。加分条件二,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可以享受15分的落户加分!(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沪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其次,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如果是在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可以有12分落户加分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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