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从事货运出租怎么处罚

如题所述

目前,武汉市有大量的 小型客货车在变相从事货运配送工作,因为这些车辆大多是客车行驶证,运管部门不能为其办理货运执照,没有纳入道路运输管理,长期处于无证经营、无序发展状态,经常因违法营运受到运管、交管部门处罚,运输安全和货物安全均得不到保障。   民建湖北省委的委员们建议武汉市出台《货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成立货运出租车公司,对从事出租的货车统一管理,实行统一停靠、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电话调度、统一服务质量标准,为货主提供电话叫车、包车等服务。  同时制定支持“货的”发展的优惠性政策,使“货的”真正享有“出租车”的交通行驶权利,不受道路、时间等交通管制的限制,发挥其快速、高效、便捷、安全的特点,为广大市民和货主服务。  针对这个提案,昨日,记者采访了市民、货车驾驶员和有关部门。  尴尬的现状:“黑货的”满街乱跑  “现在武汉市的道路货运配送市场,完全是畸形发展。”武汉市运管处人士表示,目前这一市场主要以小货车和旅行小客车为主。但小货车受到现行交通管制和城区道路交通条件的许多限制,其配送效率、能力都远远达不到要求;而旅行小客车(即微型车、面的)因不受现行交通管制限制,占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尤其是在装饰材料、电脑等市场,“微面”是主要配送工具。  但令人尴尬的是:这些“微面”基本上都属无证经营。据介绍,这类车数量惊人,至少有2万余辆。“这种现状,是现行的行业管理规定错位造成的。”运管人士称,这些非法营运的“微面”,每年实际配送量至少在1000万吨以上。  这种不正常的市场状况,给许多车主造成了困扰。吴家山一家货运公司开货车的陈有亮师傅说,正规经营的小型货车,每年各种规费、检测费、培训费等达2000多元,而无证“微面”什么费也不用交,完全是不平等竞争。  市场的苦恼:专门的“货的”太少了  昨日上午11点,在汉正街打货的张小姐扛着一大包衣物,四处寻找运货车辆。她的身旁,还堆有20多包货物。虽然先后联系到了几辆货车,可这些车都不能走张小姐回家的路线。“要是有专门的货运出租车就好了,可以随叫随到,少了很多麻烦。”“如果没有这些货运车,我们就不会有生意。”昨日上午,徐东万吨冷库粮油批发店主张先生说,武汉一直没有正规的货运出租车,这些“微面”充当的“黑货车”是唯一的合作伙伴。他店里近八成的生意都来自批发,基本上都是靠这些“黑货车”运送。  在此开店多年的刘老板认为,货运车模仿客运出租车的运行模式很有必要,也好操作。他向记者算了一笔账,仅万吨冷库市场每天出货次数都不少于3000次,完全有能力组织一个公司或联盟。这样可以规范市场,也方便了市民,还可以提高运营的安全系数。  运管部门:厢式小货车是首选  据了解,目前武汉的现状是,“无证微面”打之不尽,越打越欢,打击处罚还常引起纠纷甚至官司。既要满足货运市场需要,又能规范运货车辆经营行为,如何才能两全其美?  运管部门呼吁:对“微面”的管理应“疏堵结合”,以规范货运配送市场。可以借鉴上海、广州、西安等城市的经验,以厢式小货车作为“货的”,合理规划“货的”数量;由交管部门为“货的”在主要干道附近设置临时停靠点、适当放松交通管制;由运管部门对“货的”的车型、标识、价格和服务标准等进行统一。  武汉交管部门表示  积极支持发展货运出租车  “这有利于武汉城市圈构建‘大物流’,是件好事,交管部门将积极支持。”昨日,武汉市交管局新闻发言人姚信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有利于提高运输效率  姚信民称,发展货运出租车行业,这个建议很有价值,对提高运输效率、提高安全系数都有利。“武汉一直都有用于出租的货车,但比较分散,组织化程度不高。”姚信民认为,成立专门的货运出租车公司,可以发挥专业运输单位的优势,更能保障货车的交通安全。  姚信民表示:“提高城市货运车辆的组织程度,对合理分配运输资源、缓解城市交通压力都是有利因素,将使武汉的物流水平达到新的高度。交管部门将积极支持。”  “货的”仍须错峰进城  对于提案建议的“让货运出租车不受道路、时间等交管措施限制”,姚信民认为,这不太现实。“目前,道路资源仍十分有限,白天首先要保证群众出行,尤其是上下班。因此,在中心城区,货车以夜行为主的模式恐怕难以改变。否则,将直接导致中心城区拥堵加剧。”  姚信民认为,货车纳入货运出租车公司之后,提高了运输效率,可以减少“微面”违章载货通行,应该能减轻对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对于国计民生必需的货物运输(如蔬菜、煤气等),随时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特别通行许可。  “面的”不能充当货车  “面的作为客运车辆,不能从事货运。不能用面的充当货运车辆。”姚信民说,由于车辆性能的差异,出于交通安全的考虑,国家交通安全法规明确禁止人货混装、禁止货车载客,也禁止客车充当货车。  姚信民建议,货运出租车公司可以购置不同类型的货车,针对群众的不同需求统一调度。毕竟,安全是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链 接  一些城市“货的”运行良好  记者了解到,上海、苏州、杭州、宁波、济南、广州等城市,都先后发展了货运出租汽车,取得了较好效果。  以上海为例。上海在1999年成立了首批货运公司,服务对象以个人和企业的零星货物为主。上海市出台了《上海货运出租汽车车型技术标准》,对“货的”的车型、排量等都做了相应要求。载重0.6吨车辆,起租基价18元,里程5千米,超起租里程每千米2元。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上海货运出租车行业已发展到8家企业,2800辆“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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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05
  你应该说的是私人小客车从事道路货运的行为吧。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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