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41年从未同房,朱安总说自己是鲁迅的遗物,她值得被可怜吗?

如题所述

“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六十多岁的朱安,满脸激动地对着这群围着她,让她千万不要卖鲁迅作品的人大声哭诉着。结婚41年,从来没有人关心过她难不难受,开不开心,愿不愿意。怎么现在自己想卖几本属于自己合法继承下来的书,就要遭如此多人的反对了呢?



这是朱安在自己饥寒交迫,已经很多天吃不上一餐饱饭时,想要答应出版社卖几本丈夫鲁迅的遗作后,被闻讯赶来的鲁迅的朋友们拦着不让卖书时,发泄一般吼出来的话。她一直自诩是鲁迅的遗物,是归属于鲁迅的私人物品,可是在鲁迅去世后,她却无人问津,差点被饿死。而不过是想求几餐温饱,便又成了众人指责的对象。

朱安觉得自己是委屈的,可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委屈,又是怎么来的呢?很多人都指责鲁迅对自身太过双标,一边教育大家要如何如何做有良知道德的人,一边却又婚内出轨,对发妻不闻不问,当作透明人一般。但是,从来没有人站在另一个角度考虑过,朱安会过成这样,真的全是鲁迅先生的错吗?也真的是封建思想残余下的被迫害者吗?

在影子看来,其实不过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罢了。早在鲁迅与朱安订婚但距成婚还有数年前,鲁迅虽不满母亲对他的婚姻做出干涉,但出于孝顺,也无奈接受了这段即将成为现实的空降婚姻。可毕竟是新时代的人物,鲁迅先生并不是一昧地服从,他也对自己未来的妻子提出了几点要求,希望在未成亲前,妻子可以尽量去尝试和改变,以期二人可以相处愉快。



而其实鲁迅当时提的两个条件,看上去虽然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稍显苛刻,却是朱安自己可以做主的。如果朱安是真想要嫁给他,真想着要与他一生一世,而且心里有他,做出这样并不伤害自己的改变,又有什么大不了呢?不过是希望她不再缠足,不过是希望她可以识一些字,看一些书罢了。这样的要求,过分吗?

其实是真的不过分,哪怕父母不能接受,朱安作为一个有正常行为能力的人,她私底下也可以自己做出改变的。毕竟自己未来的先生,是跟她接受了不一样思想和文化的了不起的人。既然想要嫁他为妻,那换成谁都会想方设法地要找与对方的共同语言,努力让自己和丈夫有话可说吧?



更何况鲁迅已经作出了提醒,只要当时朱安稍做改变,可能二人的婚姻,并不会变成后来的模样!朱安却拒绝了这样的要求,完全我行我素,只愿当一个无才便是德的普通女人。这又能怪谁呢?

可是偏偏结婚当日,朱安为了讨鲁迅的欢心,又穿了一双大了一寸的鞋子,想让鲁迅知道自己并未缠足,是一个有新思想的女人。想法是好的,却宁愿用欺骗的方式来讨好对方,也不愿真的做出改变。

最为搞笑的是,这样拙劣的欺骗,却当场就被她自己演砸了,大了几号的鞋子,根本套不牢她的脚,在她下花轿时,直接从轿里掉了下来,让当场所有的人都看了个笑话。这让鲁迅更是不喜,一个女人家,心思还真是不少,却不用在正途。

再说婚后,其实鲁迅是被母亲以重病为由,从日本骗回来成亲的。原本他可以在知道真相后直接转身就走,可怕气坏母亲,又认为已经订婚的女子如果被他无情抛弃,似乎也是害了别人,所以强忍着心中的不喜,安安静静地与朱安成亲了。



但是成亲当晚,二人并无夫妻之实,鲁迅后来更是搬去与母亲同屋睡,从来都没有碰过朱安。三天后,就直接再去了日本留学,之后数年,不曾回家。在此期间,鲁迅曾对朱安表示过,她的人生随时可以是自由的,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离婚,并且会好好安顿她。

朱安却对其表示,既嫁入周家,那便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永远是婆婆的儿媳,是鲁迅的妻子,绝对不会再二嫁。好,既然你的态度如此坚定,你又不是一个愚人,也会因对方对自己的冷落而伤心难过,那为何不做出改变?

在鲁迅离家的数年内,婆婆明明可以识字读文,朱安又没别的事,却从来没想过哪怕是跟婆婆学习一下文化,让自已不那么浅薄呢?她也没想过自已的丈夫越来越有名气,自己也可以去跟着学一些新东西,这样才能配得上对方。她做的,仅是每天洗衣做饭,自哀自怜,坐在那里等着,等着鲁迅会回头,会发现她的好!



这怕不是一个傻女子?爱的人在不停的进步,成长,变得更优秀,而你却一直原地踏步,还期望别人可以理解你,珍惜你,疼爱你?这不是痴人说梦么?

在鲁迅接母亲与朱安去北京时,鲁迅又再一次问过朱安,可否想过要离开,毕竟这样有名无实,又全无感情的婚姻,对朱安来说,也未必是幸福的。

可朱安再一次拒绝了,跟着鲁迅一起住到了北京。仍然分房睡,仍然每日的对话不超过三句,哪怕是对身边的保姆,鲁迅恐怕都不止说这几句话。他是真不知道要与这个跟自己完全处于两个世界的女子讲些什么,说文说新思想么?她不懂!说生活日常,家长里短么?鲁迅不喜!这要怎么交流?

鲁迅曾多次说,朱安是母亲送他的一个礼物,哪怕他不喜欢,只要母亲喜欢,只要朱安愿意,他就只能将朱安一直供养着,别无他法。所以在遇到许广平时,鲁迅爱了,也就遵照内心去做了。他并不怕朱安不能接受,毕竟,他一直将去路划给她,让她掌握着,如果不喜,可以离开!



这个时候的朱安又在做什么呢?她是不喜,不满,甚至是生气,愤怒的。可是她一点反抗也不敢做,一点改变也不愿做,就傻傻看着,等着,盼着,受着!一个女人麻木怯懦到连自己的正常权利都不敢争取,又有谁愿意去帮她争取?又指望谁可以想着她,顾着她,疼惜她?

而之后的几十年里,朱安更是把许广平为鲁迅生的孩子看作自己的孩子,把自己放在大义的一端。她从来没有想过,嫁给鲁迅的41年中,如果她敢大胆地做出些许改变,大胆地为自己争取些什么,恐怕鲁迅就不会如此待她了!

她眼中的三从四德,纯良安顺,不争不怒,在鲁迅看来,实在是迂腐到家了!就像一个麻木的人偶一样毫无感知,这样的人,没有人爱得起来。

或许在这几十年的婚姻关系里,鲁迅对她愧疚,却没有亏欠。而愧疚的,也并不是不爱,而是明明可以不让彼此这么痛苦,却不能主动还她一个自由身!而朱安可怜吗?的确可怜,当了别人41年妻子,除了伺候婆婆,打理家务以外,一个妻子应该享有的一切,她从来都没有享受到过。可是,应该可怜她吗?她这一切,难道不应该是她自己作出来的吗?



哪怕真的不被喜爱,也真的不愿为鲁迅作出改变,那为什么就不能鼓起勇气离开?为什么要守着这样一个对自己毫无感情的男人过一辈子?自己把自己做的低微了,还能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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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8
值得,在当时的年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是主流,鲁迅因为接受了新思想而选择自由恋爱,朱安作为封建时代的产物就比较可怜了。
第2个回答  2021-01-08
我觉得是不值得的,毕竟这样的事情她自己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并不能怪别人。
第3个回答  2021-01-08
个人觉得她值得被可怜,毕竟作为一个女性不被丈夫待见,碌碌无为、满含委屈的度过一生确实令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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