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女户新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均按人年均不低于720元的标准奖励和发放扶助金,知道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奖励扶助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1、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  

2、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发放补贴补助时,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4、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减免父母和子女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提高单病种报销比例;  

5、享受各级人民政府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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