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主动辞职可以跟单位要补偿金吗

如题所述

可以。所谓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和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保护的基本要求,包括提供劳动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这种情形多见于职业病环境风险的工作场所中,当然,如果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条件恶劣的也可以解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虽上述规定中,并未规定员工可以此为由离职。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哪怕双方有约定,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则无论如何工资都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认定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须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将社会保险费直接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事后反悔并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如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拒不办理,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应予支持。所谓劳动条件,是指工作任务、劳动的场所和设备等员工提供劳动条件所必备的要素。比较常见的情形是因单位不安排工作内容和任务、限制员工工作的权限,导致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而被认定没有提供劳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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