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务员工资调整标准2022

如题所述

公务员工资由四个方面构成:一是基本工资,二是津贴,三是补贴,四是奖金。

1、基本工资,即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工资结构的主体,也是确定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
2、津贴由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构成,其中地区津贴又包括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公务员的补贴制度还在改革之中,有待将来的配套法规作出具体规定。
3、奖金实际上是指公务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凡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公务员均可享受。
4、津贴、补贴和奖金是公务员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 。
一、公务员工资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 [1]
按劳分配原则是社会主义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主要原则,公务员的工资要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2.正常增资原则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资机制。
3.平衡比较原则
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4.法律保障原则
工资报酬权是公务员的基本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费用,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职级工资制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个部分组成,分别体现工资的不同职能,其中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工资构成的主体。
(1)职务工资,按公务员的职务高低、责任轻重和工作难易程度确定,是职级工资制中体现按劳分配的主要内容。我国公务员的12个职务层次,对应12个职务工资档次,每个档次又划分为不同层次的。
(2)级别工资,按照公务员的资历和能力确定,每个级别对应1个级别工资标准。27个级别共对应27个级别工资标准。
(3)基础工资,按大体维持公务员本人的基本生活费用确定,各职务层次、各级别的公务员均执行相同的基础工资。
(4)工龄工资,按公务员的工作年限确定,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逐年增长,一直到离退休当年为止。
三、公务员工资制度作用
1.保障作用
工资的保障作用是指公务员付出劳动后获得劳动报酬能满足其再生产需要。公务员参与的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因而与其他社会部门的劳动者在工资的分配职能的表现形式、作用形式上有所不同,公务员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在原则上不得兼职,即使特准的兼职也不得兼薪,所以,工资是公务员唯一的经济来源,必须能够解决本人与家庭的生活需要。保障作用必须满足公务员生存需要、安全需要等基本需要。同时,工资还有一个保障公务员业余爱好与发展需要的作用,以丰富公务员的业余生活。
2.激励作用
工资是按照公务员劳动的质和量分配的,从而能够激励其尽可能地为社会劳动,从而使工资成为调动和鼓励公务员积极劳动的经济手段,不能排除工资的激励作用。只有建立起富有竞争的公务员工资制度,给予公务员以与其劳动相适应的工资报酬,才能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才能使公务员产生一种内在的动力,调动其积极性与创造性。
3.调节作用
公务员工资与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密切相关,但又不在市场上形成,而是国家在对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基础上进行宏观上的平衡后形成的,以此保证公务员工资的合理水平,从而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水平的提高。政府利用工资的调节功能来吸引更多的人才参与竞争公务员的职位,这是优化公务员队伍的可靠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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