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双女户政策

最新双女户政策

最新双女户政策如下:
1、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原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按孩子出生时间(二女户以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时间),一年内参保县政府承担90%、个人承担10%,二年内参保县政府承担80%、个人承担20%,三年内参保县政府承担70%、个人承担30%,三年以上夫妻双方参保的县政府承担50%、个人承担50%,一方参保的县政府承担70%、个人承担30%。程序违法生育已经依法处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对象50%的标准给予补助;
2、教育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被985院校录取的一次性发给奖励金3000元,被211院校录取的一次性发给奖励金2000元,普通本科院校录取的(独立院校、民办院校或每年学费在10000元以上的除外)一次发给奖励金1000元;
3、创业补助,对资助生活相对困难、有致富能力和项目的计划生育双女户困难家庭创业,每户扶持资金为5000元;
4、长效节育奖励制度,农村双女户绝育对象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含省奖励3000元、县奖励1000元),对政策内生育,并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落实上环措施的每例一次性奖励100元;对政策内生育二孩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绝育手术的,双女户结扎每例一次性奖励1000元,其他对象每例一次性奖励500元;
5、奖励扶持制度,独生子女、双女户按照每年96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死亡的按照每年156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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