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与电动车相撞,谁的责任?赔了2800合理吗。怎么处理最好!

我行驶在津塘公路,右侧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车向左稍微打了下把,于是刮到我右后侧车门,摔倒了。应该是谁的责任?论公怎么处理?论私怎么处理?(我先想到摔倒的人别出事就带着上医院看了,花了800元,后来他们家属来了又以不能上班的理由找我要2000元,这样合理吗)。
他们说我是在自行车道上撞的人,我也蒙了,如果在自行车道和机动车道出现同样的事,责任怎么分?
今后假如在遇到类似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最好?我是个新手,还请各位能说的详细点。非常感谢!

    如果你真是在人行道上行车,那么一切责任就有你来承担,不论谁碰谁;

    因为你在人行道上行车,属于借道,你如果驾车,就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假如你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他驾驶电动车刮蹭了你的车,那么他应该向你赔偿一定额度的修理费;假如他在机动车道上被你挂伤了,责任在他,你可以不承担赔偿费;

    现在你必须确定是否人行道,至于他们家属索要的2000元,需要专业人士界定,一般不需要支付这么多的,应该在普通人认同的范围;

    你如果觉得他们的要求有些离谱,可以拒绝赔偿,诉求法律途径解决,防止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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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14
我国的道交法规定,交通肇事者属于机动车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属于不属于机动车的责任,机动车就要赔偿损失的部分,就看责任划分了。
第2个回答  2013-06-22
你什么都不用说了,无论什么情况之下,你和电动车相撞,都是你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13-06-22
通常情况下交通法和人情都是保护弱者,如果在非机动车道你责任 如果机动车道他责任 不好区分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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