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买房人,由中介推荐,和业主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支付了2万元定金和2万元中介费,但我现

我是买房人,由中介推荐,和业主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纸本,不是网签),支付了2万元定金和2万元中介费,但我现在不想买了,定金和中介费可以要回吗?还需要支付其他违约金了,因为合同中规定,买房人拒绝买房,要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这项规定有法律效应吗?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根据法律规定:
1、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2、中介费能否要回,取决于中介合同的约定。
3、如果对方要求你支付违约金,定金可以要回。如果对方选择定金,你就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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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0
估计都要不回来,而且,如果房主追究,你有可能承担总房价的20%的违约金,建议看一下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
第2个回答  2013-06-20
定金你就甭想了。 99%是要不回来了。 中介方面你态度强硬些、 能要回一些。 合同? 你不知道那东西只是一张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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