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企业投资新农村建设安置房契税、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

我们公司就是打算建造一个小区,那个小区主要是因为由于山体滑坡然后村民移民出来然后我们造的一个安置小区,我查了《宁波市契税、耕地占用税制度汇编》好像契税没有什么优惠,但是在耕地占用税里面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三、明确减免有关规定
 耕地占用税的减免税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审核,报经县级政府批准后,征管机关给予办理免征耕地占用税手续。
这里面如果我作为新农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减免耕地占用税可以么?
我看里面我可以不可以就是算安置房的减免耕地税?

1、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2、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置中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空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

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收入)税和地方(收入)税,分别同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征收。
消费税为中央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他税一般为地方税。
国税,由国税局征收;地税,由地税局征收;对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国税局征收,共享税中地方分享的部分,由国税局直接划入地方金库
一般来说: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国内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等。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征收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金融、保险公司缴纳的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资源税,车辆购置税。
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种:除上述行业以外的营业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契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筵席税。追问

我想问的是税收优惠,不是解释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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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28
耕地占用税属于地方税收,地方县级政府有减免权,安置房项目一般是政府支持的,销售价格和对象也是有限制的,你们可以向县政府打报告请求减免耕地占用税,应该能批准。我们本地为了办征地手续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故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
契税是购房人缴纳的,各地都有统一的优惠政策,安置房小户型首套房为1%,按政策套,一般不会再减免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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