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没确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产能办遗产公证吗?

没有确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屋能做遗产增人吗?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公证法没哟确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产能够办理遗产公证

公正的目的是为了合法取得房产,这样的话其实不用到公正处公正,就是公正了也只能证明房屋的买卖的情况而不能代替土地使用证。可以先办理土地使用证后再拿着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进行房屋过户登记等。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能否公正?

可以公正但是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但是任何法律行为、文书经过公证后可以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如果发生诉讼,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可以直接采证作为证据使用,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

公证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有关遗产及其他与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亲自办理。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应如何办理不动产证?

对于大部分市民而言,实施不动产登记影响最大的是房屋交易。实施不动产登记后,“房产证”与“土地证”合一,让一些买了房却没有拿到土地证的业主有些着急:没有土地证的房子还能卖出去吗?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该如何办理不动产证?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

由单位提供资料统一办理

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市民如属于这种情况,应马上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供如下资料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批复或通知

3)土地证原件及档案(单位的土地总证)

4)地籍调查表及土地总证测量图(土地证为手工版的老证需提供)

5)房产证原件(个人)

6)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单位法人)

7)购房花名册(由单位提供)

8)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测量报告

9)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10)购房协议

11)其他资料(如属于改制企业则提供相关文件等)

(二)商品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由开发商与业主共同提供资料

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开发商先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证,需要开发商到国土部门申请出让地竣工验收合格后会同业主提供如下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开发公司)

3)委托书

4)土地竣工验收表、土地竣工测量图

5)购房花名册(由开发商提供)

6)土地总证原件及档案复印件

7)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土地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房屋测量报告

9)房产证分户原件

10)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工作人员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最好首先到国土局档案馆查询一下房屋所占土地的情况,具体原因是我市有个别小区在以前办理土地分户证时,已收回了单位或开发商的土地总证,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市民查询后则不需要提供土地总证原件。

(三)个人自建房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属于个人自建的私房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市民需要带上建房时国土、规划的批准手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约测量现场踏勘,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将根据现场踏勘的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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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24
可以办理,房屋使用权即便是小产权,依然可以办理遗嘱公证,只要持合法的身份证明,遗嘱,公证员现场进行见证,则可办理。
第2个回答  2019-01-25
小产权
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民间的一种通俗叫法,在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上根本没有这个概念。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主要指两类:其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
遗产公证
根据《继承法》,办理继承公证必须: 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③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④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⑤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⑥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3个回答  2019-01-24

遗产继承不是必须公证。

如果自然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遗产。遗产必须是合法财产,有的继承人之间可能会发生纠纷,公证可以防止纠纷的发生。公证是一项民事行为,需要当事人自愿办理。

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由于我国的《继承法》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因而,继承公证也相应地分为法定继承公证和遗嘱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可以预防继承纠纷、减少诉讼,维护财产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稳定。

遗产继承公证的适用条件:公民去世以后,如遗留有财产(股票、基金、房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知识产权),其继承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或遗嘱受益人)需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扩展资料:

遗产继承公证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下:

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 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5、 死者的婚姻证明(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 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请注意不要遗漏,否则需要重新办理;遗产税尚无法律规定,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会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等,请向该房地交易中心咨询。

7、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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