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宅留给了户口迁出的老三,按规定不能确权,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农村老宅留给了户口迁出的老三,老人留下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可以合法继承。由于宅基地是基于“土地随房”的原则,所以也有宅基地使用权。根据规定,这种情况也可以得到证实。因此,当你是户籍的继承人时,你必须尽力保证你家乡的房子不会因为年久失修而倒塌。虽然不能重建,但只要房子不丢失,村集体就不会收回。

由于宅基地的限制,农村宅基地只能由村集体成员享有,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条例禁止非集体人员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但这是不一样的。在下列情况下,城市户口也可以用来确定农村宅基地的权利。首先,宅基地在城市定居之前就已经拥有了。也就是说,原来的宅基地和房地产在农村是合法拥有的,然后住宅被搬出去了。这种情况仍然是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合法所有者。根据国家有关土地权属政策,宅基地权属登记证仍可办理。

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登记发证工作以审批程序和土地所有权为依据,在当前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在无争议的前提下,按照“合法权属、明确边界、准确面积、一户一居”的标准,依法进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仍以家庭为基础确定。

通过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的登记和认证,确认宅基地的所有权、边界、范围和面积,依法保护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增加农民财产收入,实现农民住房抵押、担保等行为的重要保障;它也是依法调解土地权属纠纷、有效解决农村社会矛盾、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做好权利确认工作,即做好征地拆迁准备,避免引发纠纷,损害应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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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5
如果你只能去当地的法院去调解一下,别的没有办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1-15
这种情况的话,你可以去找当地的律师所或者去法院。
第3个回答  2019-11-16
询问律师了解这方面的情况,经过的律师的讲解可能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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