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先垫付了全部医疗费,还能通过医保程序报销一部分费用吗?

城镇职工医保,就诊时没找到,所以先自己付了。有医院的发票和病历本。
诊疗费共计8500多。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还可以到医保局报销一部分费用吗?如果可以,我还需要搜集哪些资料?
万分感谢!

是可以的,直接拿医保本(卡),医院的发票,病历本,医院诊断证明,如果住院可能还需要住院记录就可以。按相应的比例报销,除开自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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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17
你这种情况需与参保地的医保部门协商。
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住院费用收据、费用总清单、住院病历。
第2个回答  2013-02-16
可以,你可票单去就行追问

您还能说细点吗?还有需要再准备的资料没有了?

第3个回答  2017-03-06
医保可以报销,
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4、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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