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钱买的房子 离婚时怎么分割?

如题所述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扩展资料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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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8

现代社会,因为买房的压力大,很多父母都会帮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但在实践中,就父母买房来看,其实也存在很多不同情况,比如,双方父母为子女买房,一方父母为子女买房。

 

因此不同的情况下夫妻房产分割的处理情况就会不同,那父母买的房子究竟如何判定呢?

 

一、《婚姻法》中关于父母出资买房如何认定?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如果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双方父母按照各自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如果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在父母实际出资时,没有明确表达房产性质的情况下,可以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对子女的赠与。

 

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和出资人之间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使用该规定。当然,借贷关系的证明应当在诉讼前就形成,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或者与其意思相近的陈述,是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的。

 

在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名的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二、《合同法》关于父母出资买房如何认定?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由此可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婚后子女买房时父母的出资以认定赠与为普遍原则,认定借贷为例外。

 

比如说,买房的时候,子女为父母写的借条表明出资额是借给子女的。

 

三、父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判定?

 

父母给给子女买房,离婚分割时应明确房产的性质。是属于一方所有还是夫妻共有或是与父母按份共有。

 

如果父母出资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那么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如果确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是和父母按份共有的话,那么就只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部分进行分割。

 

4、如果是对子女一方的借贷,则表明该房为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双方借贷,则子女离婚时需要对该债务共同承担。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会引发房产分割纠纷,所以还是建议出资给子女买房时,除非确定是将款项赠与给子女,否则,务必要要求子女或者配偶出具借条。

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如何判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则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或出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后,父母在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被赠与方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司法实践中,上述两类情况中有一个须着重把握的难点,这就是父母明确表示的时间问题。这个明确表示,最好应当是在购房或出资之时,或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作出,并且应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最有证明效力的证据形式是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或在子女离婚纠纷已经发生、准备离婚之时才作出明确表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侵害了子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这种事后才作出的明确表示或事后才签订的赠与合同,也很有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三、子女结婚前以及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首付款或者出资一部分,其余部分在子女结婚后自行支付或通过银行贷款支付。这种情况,父母出资的部分按上述第一、二种情况分别处理。子女在婚后自行支付或婚后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的部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银行贷款未还清的部分,按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分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2-07
关键看产权归属与是否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单方父母购买,产权登记为购买方父母的子女的,则离婚后房子归产权方所有;
如果是婚后单方父母购买,产权登记为夫妻双方的,则离婚后房子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婚后双方父母购买,产权登记为夫妻双方或夫妻一方的,则离婚后按各自出资额拆分,有事前约定的按事情约定执行;
如果是婚前单方父母购买,产权登记为购买方父母的子女的,则离婚后视夫妻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予以界定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是共同财产则依法分割,如不是,则归属产权方;
如果是婚前单方父母购买,产权登记为非购买方的子女的,则视为赠与,则离婚后视夫妻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予以界定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是共同财产则依法分割,如不是,则归属产权方;
如果是婚前双方父母购买,产权登记为夫妻一方的,则离婚后按合资购房时的约定执行;
建议:去找个律师事务所具体问问,但要详细说明你的情况。
第4个回答  2013-02-14
关键看财产所有权和共同财产。
如果您购买结婚单方面的父母,产权登记作为买方孩子的父母离婚后,房子,产权方所有;
单方面父母的婚姻,如果购买的配偶和产权登记,被划分为共同财产,离婚后房子;
如果婚姻双方父母买的配偶或配偶离婚后的产权登记,根据各自的出资额,同意在分裂,东西公约先予执行;
如果单方面的父母婚前购买,产权登记(作为买方)父母的子女,离婚,夫妻生活时间的长度来定义他们是否是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共同财产分割按照法律规定,因为它是不,既得财产右侧
如果婚前单方面的父母购买,登记的非购买者的子女的财产权利,作为礼物,长短视夫妇的生活在一起,离婚后的定义,无论是共同财产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不是,的既得财产右侧的;
婚前双方父母购买财产权利登记的配偶,离婚,的合资购买协议;
建议:找一个律师事务所,要求具体,详细说明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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