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车祸,工伤赔偿与车险赔偿有冲突吗?

乘租赁公司(属同一单位)车办公事,由于路滑发生车祸,颈椎严重骨折(接收切除手术),胸椎骨折,耳鸣,工伤是肯定了,住院费用全部由公司垫付,一共(8万元左右)我想问一下,单位出钱保的乘客座位责任险是否可与工伤的各种待遇兼得?另外截止目前受伤9个月仅拿到在家疗伤6个月的基本工资(1500/月,低于月平均工资),除此之外,我还应获得多少赔偿款?
谢谢老师解惑。

一、如果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根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民事部分 第9条 被侵权人有权获得工商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因受害人获得社会保险而减轻或者免除。
据上述会议纪要,工伤赔偿与车险赔偿不冲突。
二、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民事部分 纪要第10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遭受第三人侵权并构成工伤。如果侵权人已经赔偿,劳动者只能请求单位支付医疗费之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只能在医疗费用在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其追偿。
据上述会议纪要,如果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及肇事方已经赔偿你的损失,你可以向单位主张医疗费之外的公司保险待遇;如果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及肇事方承担医疗费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