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结案后为什么又通知去检察院?

11月份因寻衅滋事叫刑事拘留,最后关了我一个月,家里找点关系花花钱取保候审出来了,在前不久在派出所已结案,双方都有签字,为什么今天派出所又通知去检察院呢?

因为需要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扩展资料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五十九条 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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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05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阶段性措施,不是最终措施,是否犯罪判刑,还得经过法院的审判;
刑事诉讼的程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通知你去检察院,说明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查后会后法院提起公诉!追问

可是前些日子派出所通知结案了啊?

追答

如果收到了撤销案件的决定书,那就是结案了!如果没有可能只是民事上的了结!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按你所说的内容中,仅仅是办理“取保候审”,这其实并不是已经结案,而是嫌疑人拿出一定保证金,可以让他回去,不用继续拘留着,等候案件侦查清楚了,再进行下一步的审判(即“候审”)。

根据法律的规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根据嫌疑人的行为作出调查,认为达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向检察院报告,由检察院审核后,发出刑事拘留的通知,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案子的始和终最后都需要检察院来把关和决定的。公安机关只是根据决定来执行而已。

况且,日后如果需要判刑的,也是由检察院根据公安机关侦查的证据,和本身依职权调查的证据,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刑期。追问

亲。是取保候审然后前些日子去公安局签了民事调解书和结案书。双方都签字了。

追答

“结案”书,写的是什么内容?是本案以民事赔偿上达成协议已经赔偿了以后不再追究其他赔偿,还是写着刑事上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呢?

往往一件刑事案件,都会牵涉民事赔偿部分,所以,仅仅签了民事赔偿达成赔偿和解协议,并不等于刑事上面就可以不追究的。达成赔偿和解协议,或者甚至有对方写的谅解求情信提交给检察院,检察院或法院或许会考虑判刑时适当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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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2-05
公安结案了,然后上报检察院立案,这是很正常的程序啊。取保候审又不是说已经完事了,就是让你回家等着开庭而已。
第4个回答  2015-07-13
1、公安已将案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2、检察院需要调查核实相关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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