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份证办好没有取,后来去取派出所说找不到了,怎么办好

如题所述

你好,身份证办好之后应及时按照回执单上的日期领取。现在丢了也没有办法,需要重新办理。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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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31
可以。身份证办理
1、16周岁以上的人应当办理居民身份证;
2、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根据个人自愿办理居民身份证,办理时应当由监护人陪同;
3、二代、三代身份证办理必须本人亲自前往派出所,不能代办;
4、身份证办理只能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目前不支持跨区域办理;
5、但是临时身份证可以在异地火车站、机场办理;
6、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相片回执;
7、办理时需要录入指纹,进行身份核验。部分地区需要采集血样;
8、如需急用,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由派出所开具证明后前往所属公安局办理;
9、身份证相片回执可以跨省拍摄;
10、没有户口本的办理身份证无法办理,必须先补办户口本。
附: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第2个回答  2016-05-31
重新办啊追答

身份证丢了又不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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