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的功用与意义

如题所述

一、意义

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最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后来,人寿保险中引进了储蓄的成分,所以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人寿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死亡、年老、伤残、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险,我们叫做人身危险。

二、作用

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最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后来,人寿保险中引进了储蓄的成分,所以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人寿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死亡、年老、伤残、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险,我们叫做人身危险。

从整个社会来看,总会有一些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总会有一些人患病,各种危险随时在威胁着人们的生命,所以我们必须采用一种对付人身危险的方法,即对发生人身危险的人及其家庭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人寿保险就属于这种方法。

它的特点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对参加保险的人提供保障, 以便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编制家庭理财计划,为您和您的家庭构筑心理的防线,构造爱的世界,创造美好未来。

扩展资料

分类

1、定期人寿

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2、终身人寿

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受益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3、生存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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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03
寿险,就是人寿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障对象的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责任期内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寿险从作用上可以直接分为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能保障终身。投保后,不论被保险人在什么时候身故,保险公司都要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定期寿险:最短保障时间是10年,最长可以到88岁,寿险保障内容是身故或者全残,发生身故或者全残按照购买时的保额赔付。
定期寿险保谁?谁挣钱保谁,孩子不需要,还没挣钱;老人不需要,已经不挣钱了。定期寿险的受益人只能是直系亲属,因为主要是给挣钱的人准备的,活着是我的人,死了是我的钱,所以投保年龄都是成年人,18-60周岁的成年人可以投保。
寿险的功用:
1、收入保障:预防在遇到不幸时,无法为家人的生活提供经济保障,投保寿险可以换得年收入数倍的赔偿金,一般会配置年收入的10倍左右;
2、家庭责任保障:保险金可以用来做孩子的教育金和父母的养老金;
3、财产保障:保险金可以用来还车贷、房贷,避免人走了,房子也没了;
4、生命价值的保障:能保障在全残时,医疗费或生活费,保证家人不因经济来源中断而穷困潦倒。
寿险的意义:爱与责任在现实生活中是相对抽象的东西,但如果与保险产品的功能相结合的时候,爱与责任的表现会变得更具体,保险不是保证不发生风险,而是在发生风险后,让人得到帮助和支持,保险能都转移风险、均摊损失、实施补偿、抵押贷款和投资理财,保险就是“生命的延续、经济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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