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门听课制是否侵犯了教师的教育教学权?为什么?

如题所述

一是:对教师权益的侵害。

二是:对师生不尊重。

三是:会引起教师心理危机。

四是:管理观念落后。

一是对教师权益的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教师具有教育教学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师在班级里授课,正是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倘若有不速之客,势必会影响教学秩序,甚至不得不中断教学.作为教师,在学生面前对突然来访者要不要打招呼呢?要不要示意学生欢迎“推门者”呢?这种粗暴的干预态度表面上是道貌岸然的工作检查,而实际则是对教师合法权益的随意践踏。

二是对师生不尊重:

一个人在专心致志地从事某一工作时,是不希望有人来打搅他的.设想教师正讲得头头是道、同学们正听得津津有味的时候,突然有几个人晃荡晃荡进来真是扫兴,尽管大家看到那几张似笑非笑、似曾相识的面孔有点来头,可大伙儿也在纳闷:为什么老师教育我们上课不能迟到,听课的老师就可以迟到吗?即便是听课老师提前到教室,那原本就有点拥挤的教室今日个不知道在哪又冒出几个大块头来,怎么连个招呼也没有呢?难道连这起码的文明礼貌都没有吗?什么绅士啊淑女啊什么的都跑哪里去了?这样一来,影响课堂教学正常秩序是无疑的了。

三会引起教师心理危机:

据调查统计,大部分教师是不欢迎听“推门课”的.因为“推门课”给他们带来的心理负担太重.不同类型的教师对“推门课”作出不同的心理反应:性格外向教学水平较低的者会自弃,“我就这样了,你能将我咋样?”他们一般会这样说.性格外向教学水平较高者会自信,“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咱烂船也有三斤钉呐!”性格内向教学水平较低者会自疑,“我又得罪了谁?为何偏偏选中我?是谁在打小报告了?”他们准会这样去想.性格内向教学水平较高者会自责,“天啊,领导这么关心我,我怎么能有半点懈怠呢?”他们常会这样埋怨自己.由此看来,只有第二类教师能坦然面对“推门课”,其他三类都是反感“推门课”的.心理变态就会引起行为变形,行为变形就会引起心理焦虑,就会引起心理危机,就会引起人际关系的恶化。

四是管理观念落后:

也许有人会说,“推门课”虽然是搞突然袭击,但是对教师的教学状况又最真实的了解,能掌握教师备课情况和真实的教学水平.其实这种评价对教师是不公平的,“骑马你没看见,骑牛你却看见了.”以“推门课”来评价教师往往是以偏概全.如果真要推行“推门课”,那么,就得反思其目的了,就得修理修理这种管理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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