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况:
目前情况 :
由于事出突然领导A与下属B在一次会议中产生争执并争吵………
事后:A要求辞退B B也不愿意继续留下在公司继续工作。
而目前B目前未有提交辞职报告,并未有书面正面要求辞职。
论点一
而B就属于受合同保护的劳动者,合同至2014年3月10日为止。 如不续约公司应该需提前30天通知。
论点二
如A要辞退B也必须提前30天通知,并给与相关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一般为工作满2年就2个月实发工资)
论点三
如A要辞退B,并让B主动提交辞职报告,是完全没有道理和法律依据。
论点四
如A为了达到目的,联合相关人事部让先B提交辞职报告,并采取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比如将座位撤离、不安排工作地点等),就完全违反劳动法,可申请劳动仲裁,并上报相关媒体。
以上请给与专业的回答,分数全部送上!!!在线等!
参考资料:http://wenku.baidu.com/view/43c4d94b767f5acfa1c7cddd.html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