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意思?

如题所述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意思是,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老去。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直译的意思是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老去,人们形容爱情的永恒和美好时,常常会对另一半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它的含义似乎和“白头偕老”相近,代表着两人对于爱情的美好祝福。

这句话的前一句解释应该读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shuō)”。这是一位士兵和战友定下的誓言:“牵着你的手,就和你一起白头到老。”,描述的应该是纯洁的友谊才对,但是却被后人误会2千多年,将其解释为爱情的永恒和纯真,这着实令人大失所望。

表达爱情的句子

1、掬一捧阳光的温柔,焐暖颂老,你寒夜的梦。撷一缕清风的快乐,妆点,你每日的笑容。

2、不爱了兄樱激,就别向他炫耀,向他炫耀只是代表,你还是在意他的想法,你还是对他念念不忘,他看到这种窘态,只会深信你从来没有忘记过他。

3、雨中惆怅,临窗望。听枯叶落地,沙沙作响。恐小桥,断流水。踏舟抚水,可凉?烈酒作引,难入眠,发染霜。盼梦悠悠,了却思念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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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28
这句誓言真的很美、很令人动容,不过古人要是听到大家用这句誓言来求婚估计要惊讶地傻掉!因为在古代“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并不是男女之间的誓言,而是男人之间的约定!
是不是很惊讶?让我们娓娓道来!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出自《诗经·邶风·击鼓》,邶风讲的是邶这个国家的诸侯事,通篇以战争为主,而题目中击鼓二字也表示起鼓开战之意,这句约定说得则是战士之间的生死约定。其原文是这样的:
《诗经·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战鼓擂响,出征在即。
前途险恶,互道珍重。
我们来翻译下这首诗,让大家有个更直接的了解!
前六句翻译为:击鼓声振奋人心,士兵在踊跃演练,他们都在挖土筑墙,准备防御,只有我要独自去南方远征。我跟着孙子仲,去平定陈国和宋国的战争,不知道怎样才能回来,不禁忧心忡忡。路上哪里可以居住,哪里可以停歇,战马丢失要去哪里寻找?我去寻找它,在树林里找到了。可以看出这六句说讲的是战争开始后,战士们各自的安排,而主人公要被另外安排远征,与战友分开,感到担忧不舍。

在这种担忧不舍的情绪下,面对前途险恶,主人公写下了后三句:同生死共离别,我曾与你约定,与你携手共同奔赴战场,一起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可惜我要离开远征了,无法坚定一起共生死的誓言。现在战鼓已响,我们要奔赴各自的战场,前途险恶,要互相珍重!
由此可看出,写这首诗的作者所写的约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其实是与战友约定好携手共赴战场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是男子或者说是战友之间约定和情谊,而并不是指男女之间的誓言!

你可能会说为什么后三句不可以理解成是与妻子告别,说的是与妻子的誓言呢?
因为“子”是一种含有敬意的美称,差不多相当于我们现在说的“先生”、“您”,而在古代只有男人或者有地位的人才能被称之为“子”,普通百姓或者夫妻之间是不会这么称呼的,一般都是称妻子为“汝”或“尔”!可见,这首诗里的“子”是不可能指的是妻子,而是指“战友”!这个约定自然指的就是战友之间的生死约定了!
另外,作为自古以来《诗经》正统注释《毛诗正义》也明确指出了这首是战争诗,这个约定是战友间的约定,是友情!

那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个战友之间的约定怎么就传成了现在男女之间爱情誓言呢?
从春秋战国刚开始注解诗经一直到魏晋时期,这个约定都是解释为男子间战友友情。虽然魏时有人把其解释成“爱情”,但也没能提出比较重要的依据,没有人信服。后来随着语境的变化词意理解也随之变化,到宋代,才有欧阳修等大文豪支持“爱情”论。但这依然只是民间所认定的而已,因为作为唐宋科考官方教材的《毛诗正义》依然认定其为战友约定,是友情!
这种民间认定的男女之情是直到宋朝理学家朱熹所著的《诗集传》问世,才真正成为主流,而元明清则直接顺延了这个说法,“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才慢慢成为爱情的誓言!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古代其实指的是战友之间的约定,表现的是男子之间友情,只是后来随着语境变化才慢慢变成男女之间的爱情宣言!但是无论是友情还爱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都是真挚的“生死相约”的真情,都最真诚、最感动的约定和情感!
第2个回答  2022-12-28
这句誓言真的很美、很令人动容,不过古人要是听到大家用这句誓言来求婚估计要惊讶地傻掉!因为在古代“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并不是男女之间的誓言,而是男人之间的约定!
是不是很惊讶?让我们娓娓道来!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出自《诗经·邶风·击鼓》,邶风讲的是邶这个国家的诸侯事,通篇以战争为主,而题目中击鼓二字也表示起鼓开战之意,这句约定说得则是战士之间的生死约定。其原文是这样的:
《诗经·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战鼓擂响,出征在即。
前途险恶,互道珍重。
我们来翻译下这首诗,让大家有个更直接的了解!
前六句翻译为:击鼓声振奋人心,士兵在踊跃演练,他们都在挖土筑墙,准备防御,只有我要独自去南方远征。我跟着孙子仲,去平定陈国和宋国的战争,不知道怎样才能回来,不禁忧心忡忡。路上哪里可以居住,哪里可以停歇,战马丢失要去哪里寻找?我去寻找它,在树林里找到了。可以看出这六句说讲的是战争开始后,战士们各自的安排,而主人公要被另外安排远征,与战友分开,感到担忧不舍。

在这种担忧不舍的情绪下,面对前途险恶,主人公写下了后三句:同生死共离别,我曾与你约定,与你携手共同奔赴战场,一起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可惜我要离开远征了,无法坚定一起共生死的誓言。现在战鼓已响,我们要奔赴各自的战场,前途险恶,要互相珍重!
由此可看出,写这首诗的作者所写的约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其实是与战友约定好携手共赴战场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是男子或者说是战友之间约定和情谊,而并不是指男女之间的誓言!

你可能会说为什么后三句不可以理解成是与妻子告别,说的是与妻子的誓言呢?
因为“子”是一种含有敬意的美称,差不多相当于我们现在说的“先生”、“您”,而在古代只有男人或者有地位的人才能被称之为“子”,普通百姓或者夫妻之间是不会这么称呼的,一般都是称妻子为“汝”或“尔”!可见,这首诗里的“子”是不可能指的是妻子,而是指“战友”!这个约定自然指的就是战友之间的生死约定了!
另外,作为自古以来《诗经》正统注释《毛诗正义》也明确指出了这首是战争诗,这个约定是战友间的约定,是友情!

那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个战友之间的约定怎么就传成了现在男女之间爱情誓言呢?
从春秋战国刚开始注解诗经一直到魏晋时期,这个约定都是解释为男子间战友友情。虽然魏时有人把其解释成“爱情”,但也没能提出比较重要的依据,没有人信服。后来随着语境的变化词意理解也随之变化,到宋代,才有欧阳修等大文豪支持“爱情”论。但这依然只是民间所认定的而已,因为作为唐宋科考官方教材的《毛诗正义》依然认定其为战友约定,是友情!
这种民间认定的男女之情是直到宋朝理学家朱熹所著的《诗集传》问世,才真正成为主流,而元明清则直接顺延了这个说法,“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才慢慢成为爱情的誓言!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古代其实指的是战友之间的约定,表现的是男子之间友情,只是后来随着语境变化才慢慢变成男女之间的爱情宣言!但是无论是友情还爱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都是真挚的“生死相约”的真情,都最真诚、最感动的约定和情感!
第3个回答  2022-12-25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意思是我要拉着你的手,与你一起到老。通常用来形容生死不渝的爱情。
  这句话出自《诗经·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描写的是战士之间的约定,要一同生死,永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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