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农村后土地还属于自己吗

户口迁出农村后土地还属于自己吗

如果2008年以后,你原来的村子没有调整承包经营地的,应当还有。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并不是个人承包制,如果你以前的责任田,那你2008年到城市生活后,如果你家里还有其他成员在农村,那你原来的责任田不得收回,即由家里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为了保持土地使用的稳定性,国家规定承包经营30年不变,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如果你们全家农转非了,或者你就是一个人,现在已经农转非了,那土地应当收回。《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有明确规定 :1、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2、因农村承包属于家庭承包方式,如果其中家庭成员某一人转户的,土地可由其他成员耕种。(即不得强行收回)
如果你在以前有资格承包时,没有承包的,那也是没有责任田的。如果你在外面打工多年而不回家,当年你有资格承包时,你放弃了承包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现在的户口还在农村,你现在回去也是没有责任田的。这种现象并不奇怪,因为当初承包经营是要交农业税的,在外面种不了地,反而要交税,不少人就放弃了,不像现在地是白种的,国家还有粮食直补。扩展资料: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土地承包常见问题1.土地承包期限有何具体规定?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3.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指的是具体承包期限还是承包制度?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也就是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这里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不能理解为是承包制度30年不变。对承包期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4.家庭承包的发包方享有哪些权利?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5.家庭承包的发包方应承担哪些义务?①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④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6.对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有何要求?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应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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