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车牌家人把车牌过户给我如何操作

我老爸有个面包车现在不想开了,想要卖掉,上海车牌想过户给我,不知道如何操作,烦请高人指点,最好能把卖车的方法和车牌给我的方法都介绍下,感激

一、车辆在转移登记(过户)时,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二、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

转移登记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

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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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5

车辆在转移登记(过户)时,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扩展资料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机动车登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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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7-29
2014年11月1日以后,随着新的牌照额度政策,上海牌照的车带牌过户都不能进行交易过户(除了政策规定的四种情况,在用客车额度持有人因名称变更、在父母子女或配偶之间流转、单位合并分立发生流转,其它的特定情况)

根据如题情况,以父母与子女间汽车牌照过户为例(夫妻间过户情况类似):
父母与子女间带牌车辆的过户,其实就是私人之间的过户,需要的资料如下:
1、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非上海户口还要另外提供有效期的居住证)
2、行驶证
3、机动车登记证
4、在用额度转移变更审核单(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出具)
需要的资料其实和以前基本相同,就是第四样资料就是新政策后需要提供的证明父母与子女间关系的凭证,在用额度转移变更审核单的开具在上海交通委员会开(地址黄陂北路9号两楼)。需要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如果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双方的户口本都要带,如果户口上没有显示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还要去所在地公安局开具相关的户籍材料。带好上面的资料就可认开具在用额度转移变更审核单了。然后带上上面的四个材料就可以进行正常的车辆过户了。
第3个回答  2020-09-17

第4个回答  2013-02-24

上海车牌家人把车牌过户给自己,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

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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