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
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
即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
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阳明文化的核心。
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从道德教育上看,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
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
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
“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意思是说,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 “良知”的完成。
扩展资料:
背景:
王阳明开辟贵阳县北部修文县龙昌镇的龙场后,深刻理解了生命的真相,这是经过艰苦思考后的一种深刻理解。王阳明认为,心态的态度决定了行为方式,世界的观点,如“列子”故事中的“绑架嫌疑人”。
从那以后,他脱离了朱熹的理论,建立了思想体系的伟大体系的开端。王守仁的知情与行为的统一主要针对朱雪,反对朱熹的思想。反对程朱立学的“学习和做两件事要做,认为先知必须知道,然后才能做”,先知道先做什么,然后重新认识光,“在空中说话”。
包括陆九渊在内的程祝李雪主张“先知道先做什么”,将知识和实践分为两个部分,并认为在知识实践之前有必要先了解知识。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正是为了纠朱学之偏。
历史:
“知行”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范畴,它始于“尚书”和“左传”。 “尚书”的说法是“知道并不困难,但很难做到”。 将在说。知道认知或良心,行为是指行为和行为。在中国哲学史上,知识与行为的关系主要是指道德理解和道德实践。
其代表人物是朱熹和王守仁。它也指一般认识论的意义。特别是在晚清和民国时期,代表人物是孙中山和毛泽东。
汉代以后、北宋建立之前,儒学受到佛老二氏的冲击,儒学在社会基层至上层的影响力都比汉代减弱许多,因而在两宋时期,大儒们一方面反佛老而重振儒家的地位,一方面亦希望为帝国建立一套道德规范。知行问题正是儒家道德规范的核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来的。即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
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阳明文化的核心。
扩展资料:
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从道德教育上看,王守仁极力反对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
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
2、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意思是说,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 “良知”的完成。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学说既针对朱熹,也不同于陆九渊。朱陆都主张知先行后。王守仁反对将知行分作两截,主张求理于吾心。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知行是一个功夫的两面,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二者不能分离,也没有先后。与行相分离的知,不是真知,而是妄想;与知相分离的行,不是笃行,而是冥行。
他提出知行合一,一方面强调道德意识的自觉性,要求人在内在精神上下功夫;另一方面也重视道德的实践性,指出人要在事上磨练,要言行一致,表里一致。但他强调意识作用的结果,认为一念发动处即是行,混淆了意识活动同实践活动的界限。他提倡知行合一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克服“一念不善”,这是他的“立言宗旨”。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主要是一种讲内心“省察克治”的唯心主义道德修养学说。他所谓不曾被私意隔断的知行本体,就是指“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的良知,认为“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就是行。
他的“致良知”即知行合一,就是“去恶为善”、“去人欲,存天理”的工夫。他声明:“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
提出背景
王阳明在贵阳北部修文县县城龙场镇龙场悟道之后 , 非常深切地了解到了生命的真相,是一种苦思后的彻悟。王阳明认为心灵态度决定行为方式、世界观点,例如《列子》故事之“疑邻窃斧”。从此与朱熹学说分道扬镳,建立了心学体系大成的开端。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主要针对朱学而发,与朱熹的思想对立。反对程朱理学“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的知先行后说以及由此而造成的重知轻行、“徒悬空口耳讲说”的学风。程朱理学包括陆九渊都主张“知先行后”,将知行分为两截,认为必先了解知然后才能实践行。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正是为了纠朱学之偏。
理论分析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深化了道德意识的自觉性和实践性的关系,克服了朱熹提出的知先行后的弊病,但是同时也抹去了朱熹知行说中的知识论成分。王守仁的观点虽然有利于道德修养,但忽略了客观知识的学习,这就造就了以后的王学弟子任性废学的弊病,清初的思想家甚至把明亡的原因归于王学的弊端。
王阳明这样用意念代替“行”合理的方面,要人们树立一种信念,在刚开始意念活动时句依照"善"的原则去做,将不善和恶消灭在刚刚萌发的时候,这也叫“知行合一”。所以,对“知行合一”应该全面理解,这样才能正确评价。
另外,王阳明的教育思想中还有许多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第一,立志、勤学、改过、责善。“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衡之马,漂荡奔逸,终亦何所底乎?”“而且立志可以促使勤学,”“凡学之不勤,必其志之尚未笃也。”
“改过”是指自己,“责善”是劝别人改过,这里面还包括了“谏师之道”,即向老师进谏,指出错误。第二是独立的治学精神和能力。第三是循序渐进与因材施教。第四是强调身体力行。这些教育思想对今天的青年人学习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知行合一(科学实践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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