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交警队申请的伤残鉴定有效吗,起诉时法院承认吗?

通过交警队申请的伤残鉴定有效吗,起诉时法院承认吗?我已经通过交警队申请伤残鉴定并由交警队指定的公安局法医处作了鉴定,现在我准备和肇事方打官司,因为他的全责却连医药费都不付,咨询律师,律师说这个鉴定无效,肇事方可以不承认这个鉴定,要通过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的机构做鉴定才可以.是这样的吗?为什么啊?

有效的,法院一般都会承认。只要交警队选择做伤残等级鉴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具备相关的司法鉴定资格的,这样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就会予于准许。法院是会认可这个结果的,只是保险公司有可能会申请重新鉴定,建议你直接起诉,由法院决定鉴定机构,这样就没有异议了。
法律分析
只要交警队选择做伤残等级鉴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具备相关的司法鉴定资格的,这样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就会予于准许。法院主要审查鉴定书以下几点:(1)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2)委托鉴定的材料;(3)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4)对鉴定过程的说明;(5)明确的鉴定结论;(6)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7)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但是,由于你单方委托鉴定机构,未经对方同意,因此根据证据规则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也就是说你所持有的鉴定报告,只要对方没有证据足以反驳,法院就会采用,而不是无效。从实践来看,对方一般很难推翻一方的鉴定报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1.通过交警队申请的伤残鉴定有效吗,起诉时法院承认吗?

有效的,法院一般都会承认。

2.律师说这个鉴定无效,肇事方可以不承认这个鉴定,要通过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的机构做鉴定才可以.是这样的吗?为什么啊?

我没有看到你的鉴定报告,也不了解你所委托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是否具有鉴定的资质,但是,一般来讲,交警队委托的鉴定机构都具有司法鉴定的资质,所出的鉴定报告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是,由于你单方委托鉴定机构,未经对方同意,因此根据证据规则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也就是说你所持有的鉴定报告,只要对方没有证据足以反驳,法院就会采用,而不是无效。从实践来看,对方一般很难推翻一方的鉴定报告,所以你大可以放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4-30
伤残评定是可以做两次的,以第二次的评定结果为准。
若有人对“通过交警队申请的伤残鉴定”不服,他有权申请由省级人民政指定的鉴定机构对相关事情进行重新鉴定,而且,法院往往就是以后面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信的。当然一般第2次评定和第一次基本一样的~
第3个回答  2008-04-30
回答:在《刑事诉讼法》中,以下几种鉴定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1.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
2.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
3.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7520200.html?si=1

若有人对“通过交警队申请的伤残鉴定”不服,他有权申请由省级人民政指定的鉴定机构对相关事情进行重新鉴定,而且,法院往往就是以后面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信的。
第4个回答  2008-04-30
伤残评定是可以做两次的,以第二次的评定结果为准。
如果对方对伤残评定有异议,法院会允许做第二次评定的。
而且有的法官也希望做二次评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