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有企业辞职有什么补偿?

从国有企业辞职是否有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的补偿?被辞退解聘的也是如此吗?

国企具有法定过错的,职工主动解除合同享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职工主动解除合同,分以下三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
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职工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其中,按第三十八条(一)至(六)款规定解除合同应当什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职工按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
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协商一致或者提前30天施密特在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结清工资即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违法解除合同
职工解除合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是违法解除合同,职工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但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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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1

国企职工主动辞职。如果单位对主动辞职的职工,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事实,主动辞职的职工不会得到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对主动辞职的职工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事实,单位应该给主动辞职的职工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47条,按照主动辞职的劳动者的工龄, 每满一年,补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特别指出,在我国除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中央企业外,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这些中央企业归国务院直属管理,属于正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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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2-12
国有企业也是按照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执行的,如果你主动辞职,是没有任何赔偿的,只有企业和你解除合同的,才按照规定发给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第3个回答  2013-02-12
企业没有违法行为,如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一般来说个人存在过错(如严重违劳动纪律等)被辞退如果没有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非主动失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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