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物是怎么规定的?人是物吗?动物是物吗??

如题所述

目前我国法律规物的规定时欠缺的,《民法总则》第115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有点狭隘,个人观点认为人和动物也属于民法上的物。
下述理论可以参考一下:
民法物格制度将民法上的物分为三个物格:第一格是伦理物格,是具有生命伦理价值的物的民法物格。第二格是特殊物格,是具有特殊法律属性并应建立特殊法律制度的物,但不包括伦理物格的物。第三格是一般物格,用来涵盖上述两个物格之外的其他物,也就是一般物。
伦理物格,是民法物格中的最高格,是地位最高、民事主体对其支配力受到的限制最多,民法对其保护最强的,具有生命或者人格利益的物的资格。在这个物格中所概括的,是那些与人的身体有关的,具有生命活性,或者具有人格利益因素的人体变异物,具有生命的动植物,包括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尤其是宠物、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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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18
物,是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中的一种,是一切财产关系最基本的要素。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物,动物可以作为法律上的物。
民法上的物,是指人身以外,能够被民事主体所支配和利用,并能满足人类生活需要,可以构成人们财产的一部分的物质财富。具体说来,民法上的物具有以下特征:
一、必须能够成为权利客体,即物的非人格性。
二、物包括有体物和自然物。
三、物须为人所能支配。
四、物必须能够满足人的生活需要。
五、物必须能构成人们的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6-18
要从哪开始学起啊?倜废
纯粹,馨暖。雪韵清凉的谰叭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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