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改革,在编工勤有希望转警吗?

如题所述

辅警、协警、工勤、文职这些根本不是警察,是警务辅助人员,不存在转警和提拔,如有临时工也能转为公务员,那国家就不要设置公务员考试了。

根据《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8号)实施范围包括:

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工勤编制人员,通常是指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内从事驾驶、收发、打字、维修等从事简单工种或辅助工作的人员。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

工勤编制人员一般有所在地区编制办或其他相关组织根据需要核定、由用人单位报备后找录用,并由财政统一支付薪酬,但其不同于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不同于公务员是其不能取得相应执法权限,不能对外执行行政事务,其薪酬和职务规定不适用公务员考核、职级职务等相关规定;不同于事业编制人员,主要是其工资来源于行政拨款,而非自筹资金,从其工作内容看,处于单位从属性质。
未实行公务员制度前,称为工人身份、待转干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后,称之为工勤人员,并向全员聘用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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