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签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本人租房不是本人签名 现在想退房但是没有到期!
请问可以吗?

非本人签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要分情况分析:要看实际签名人是否有合法明确的授权,如有授权,当然有效,如无授权,看本人是否追认,如追认,则自始至终有法律效应,如拒绝追认,则不发生法律效应。
法律分析
合同非本人签字,如果本人事后追认的,该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不追认,则该合同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代签字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代签字人有表见代理的情节,则合同还是有效的。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签名是订立一份书面合同最通常的,主要的形式之一;一份书面合同订立与否就取决于是否有合同各方当事人的签名。中国合同法规定将书面合同当事人的签名作为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根据法律规定,无论合同成立或生效,都赋予了签名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签名成立即生效的话,则合同会受到法律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保护,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签名仅成立的,则合同各方当事人在事实上对合同的内容已达成合意,但合同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合同方仅能依据已成立的合同向对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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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2
  合作协议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由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代替自己签字的;或明知他人以自己名义在合作协议上签字而不作否认表示,则签字有效,合作协议也有效。
  2、如果是是他人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情况下代替自己签字的,经追认后,该代理签字有效,合作协议也就有效。
  3、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所签合作协议无效,对自己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第2个回答  2006-03-25
那要看是谁签的名了。

1、如果是你的家人,并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应该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属于房屋属于你们共同管理的,其中一个人签名,就认定你们均同意出租房屋。
2、如果是你委托的人,而且对方能够拿出证据证明你曾经委托该人签名,如果签名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签名也是有效的。
3、如果是不相干的人或者对方不能证明签名人受你委托,那租房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说到这我刚明白,可能是你租住别人的房屋。如果非你签名,那么你不是行为主体,想退房也要签名人退才可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6-03-25
你和代签者之间有没有代理协议呢。如果有,那么他代你签字的效果是由你来承担的,但是,就算你们之间没有代理协议,签字者是无权代理你去签合同,但由於你已经在房子里住下来了,也就是说你已经事后追认了签字者的行为,所以,那租房合同是不是你签的,你有没有委托人家代签,都已不重要了,因为你已经追认了。就是说,合同已对你生效了,和你自己签的没两样。
合同没到期,你想进房,就要和房东谈或者按合同规定的来办....
第4个回答  2015-11-04
原则上讲是不具备法律效率的!当然,如果你在之前签署过委托他人代办的文件,那么即使不是本人签署也是具备法律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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