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担任单位采购和出纳这个岗位,但是很多次向老板提出辞职,但是老板说很快就有人代替你了

说了好多次,他的回答就是每次都不一样,出纳的帐又必须是有人交接才可以的,他回答这么忽悠,我该怎么办啊?我应该怎么做啊,有没人告诉我该怎么做啊,需要那种不择手段,又不撕破脸的那种做法

那就不好办了,可能会一拖再拖的,我之前遇到过这种情况,能不能招到人也是个问题,找个理由或者找一个家里的理由,必须要回去离开公司,追问

你觉得什么理由是最好的

追答

你结婚了吗

追问

我们那儿的习俗是过年的时候结婚,但是现在说这个他不会相信的,

追答

呵呵 家里对象那边想让你回家去发展,离家也近 父母也需要照顾 希望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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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05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要辞职,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遇到不愿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老板,可以以邮寄挂号信的形式。给老板。
信封上写着“辞职报告”四个字,信封里写着辞职报告。
挂号信是有收据的,可以查询的。
对方收到后,必须签字。劳动者邮寄挂号信才花4、2元。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在30天期间,劳动者要配合自己的工作交接。自己的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还要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到了第30天,劳动者可以离开单位了。
【4】到了第30天,单位不找人交接劳动者的工作,只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07
他没有告诉你3个月内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是期待已久的标志。
但不同意,你说你发送的邮件辞职,那是不现实的,法律不承认“劳动法”的规定,辞职必须写一个书面辞职报告,并需要一个理由!老板批准。在一个月后离开!我不建议你直接去。会留下很多的问题,移交,有新的移交熟悉的问题。
直接负责的工作真的非常糟糕,好说话的老板,或其他东西的发展,他们明白让你走!
第3个回答  2013-03-05
这个完全在于人力资源部门的能力,他们如果找来一个和你一样可以兼职两个部分工作的你就可以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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