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碰瓷按照新交规怎么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后怎样赔偿合理。

昨天晚上我开着面包车在市场门口的十字路口,由于堵车我跟着另一辆面包车后面走走停停,就在我停下来等待的时候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从左侧加塞到我左前方,当我前面的面包车开动时,我变顺势挂档起步,就在同时左前方的电动自行车突然变道插入我前方,我立马刹车,在没有任何感觉的情况下电动车驾驶员作痛苦状摔倒在地,并指着我说我压中他的脚。我自然报警,今天交警说我们都有责任,但是要我们先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下明天做事故认定。不知道新的交规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故。请高手速速解答!!另外,电摩驾驶者是残疾人,交警说他不具备驾驶该车的能力。那时候应交警要求带电动车手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脚踝软组织损伤,筋骨并未受损。我垫付了所有医药费和检查费。今天电摩驾驶员向我要1000元的误工赔偿,我没答应。请各位高手给个解答妙招!!!好用的加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上述规定,遇到碰瓷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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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30
你正常行驶,他违章变道,但你确实有责任,你明知摩托车在等候信号时插入你左前方是想在你前面通过路口,你还没有采取避让措施,你的确要承担部分责任。这个你可以和对方协商,你不能单方面认定对方是碰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涉及到赔偿问题,走保险就是了。追问

我和太平洋通了电话,他们说不能陪到1000的。我才没答应,我知道有保险公司赔,但是这事情怎样让保险公司处理得好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吗?按照我的理解,按照新交规,我是负主要责任甚至是全责,我就想知道在对方提出误工费时怎样弄才能更好地让保险赔。

追答

那就只能让交警往你身上划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才能确定赔偿金额的大小,你承担责任大自然保险赔的就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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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1-30
建议做痕迹鉴定,并让交警划定责任。
赔偿的话这点损失交强险可以完全覆盖,让对方和你的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好就让其起诉你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按判决赔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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