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津食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9月份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
1) 3日,从农户购入小麦100吨,每吨收购价为800元,以现金支付;
2) 5日,购进食用油2吨,专用发票注明每吨4500元,税额1170元。另支付运费3400元,取得普通发票。上述所有款项转账支票付讫;
3) 9日,销售糕点,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00元,税款2550元,货款已入账,成本为11200元;
4) 10日,向儿童福利院捐赠自制食品一批,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价款为40000元,成本为29000元;
5) 11日,发现一批购进的面粉因管理不善发霉变质,不能再使用,其不含税价值为6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