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800每月的房子,一室一厅整间租的那种,合同写的是付三押一,但房东收2000块押金,这合理吗?

里面有空调,热水器,厨房,洗衣机这可以当收2000块押金的依据吗,还有租了一个半月左右房东就把空调拆了,押金一点也不退,合同是半年的,现在我住满半年,还多交了1个月房租,我要退房,房东说多交的房租不退,请问合理吗?
那这个合同合理吗?我是否可以有权终止,让其退还我押金和其余房租呢

房东是个垃圾,去起诉他。押金只能是800.如果他以家电为由收取钱应该是保证金,你得仔细阅读你的合同,看对这个钱是怎么定义的,还有就是半年后你是否又续签合同了,如果没有的话这个房租是可以退的,如果你对合同不明白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百度搜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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