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资格证的办理?普货车能变更危险品车辆吗?

如题所述

一、危险品资格证的办理流程:

以洛阳市为例,办理危险品资格证需提交以下材料前往洛阳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办理:

1、交验身份证明,留存复印件;  

2、交验机动车驾驶证,留存复印件;  

3、身体体检合格证明;  

4、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5、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二年以上证明;  

6、化学危险品相关知识培训经历证明;  

7、考试合格证明。

二、普货车不能变更为危险品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扩展资料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规定:

第八条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点  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  

2、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5、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器等专用容器。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2
一.危化品从业资格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按以上法规规定,需要先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才有资格获得,此规定是2007年3月日开始执行,不论是此规定执行之前或之后申领的、单独持有资格类型为“危货运输”记录的从业资格证,都属无效证件。

二、普货车运输车辆变更为危险品车辆,必须满足相关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江苏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首先,车辆所属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品运输经营许可,具备危险品运输经营资质。其次,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的要求:
1、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2、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车辆应当安装GPS监控系统车载终端,车载终端应符合《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AQ3004-2005)技术标准要求,并能适时监控;
3、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4、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
5、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6、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如果你是个体车辆(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个体车辆从事危险品运输经营)或车辆所在的运输企业不具备危险品资质,必须将车辆转入(挂靠)取得危险品运输经营的运输企业,方才具备办理危险品运输的资质和条件。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5
这位网友你好:现将你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一、危险品从业资格证的办理。徐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是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核发机关,普通货物运输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可以在邳州报名、培训,但危险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必须到徐州运管处办理,地址在徐州交通驾校(徐州淮西客运站)。二、普货车运输车辆变更为危险品车辆,必须满足相关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江苏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首先,车辆所属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品运输经营许可,具备危险品运输经营资质。其次,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的要求:1、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2、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车辆应当安装GPS监控系统车载终端,车载终端应符合《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AQ3004-2005)技术标准要求,并能适时监控;3、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4、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5、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6、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如果你是个体车辆(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个体车辆从事危险品运输经营)或车辆所在的运输企业不具备危险品资质,必须将车辆转入(挂靠)取得危险品运输经营的运输企业,方才具备办理危险品运输的资质和条件。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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