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提前三十日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这边提出公司未进行培训、转岗属于违法解除合同,逐提出双倍赔偿,公司不接受我的建议,到了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最后一日,公司电话通知我进行转岗培训,如不去报到则属于自动放弃,以此规避违法解除合同的事实,公司后续这样补的流程是否合法,我该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