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为一家小型的电子厂,三个月试用期内不给缴社保,甚至以员工隐瞒只做短期工为由不批离职及不支付工资;我5月10日进厂,7月30日提出书面离职申请,本来已批准这个月30日可离职,但上周日去医院检查意外怀孕且状况不好,需尽早做流产手术,这周一与领导协商让帮忙批我提前离职,领导说让我至少再坚持一个星期,到这周五再问她,却说必须到月底,进行手术迫在眉睫,却死活不让我请假,我该怎么办?请您帮我出出主意,万分感谢!
韩律师:您好,我的情况似乎没这么复杂,我已于7也30日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且领导已批准这个月30日可离职,但我遇到突发情况,现在已在医院治疗,我有权申请病假吗?
追答有权。